證券代碼:600732股票簡稱:愛旭股權序號:臨2023-019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zhí)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被擔保人:珠海市富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珠海市愛旭”)、廣東愛旭科技公司(下稱“廣東愛旭”)、浙江省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浙江省愛旭”)、天津市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天津市愛旭”),均是控股子公司。
●貸款擔保事宜及額度: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yè)”)為分公司珠海市愛旭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4億人民幣的連帶責任保證信用擔保、為分公司廣東愛旭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2億人民幣的連帶責任保證信用擔保、為分公司浙江省愛旭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8.3億人民幣的連帶責任保證信用擔保、為分公司天津市愛旭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13.2億人民幣的連帶責任保證信用擔保。
●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日,包含此次簽訂的27.5億人民幣貸款擔保以內,企業(yè)為分公司、分公司給其他分公司總計公司擔保的總額為156.66億人民幣(不一樣貸款擔保行為主體對同一股權融資事宜各自公司擔保的,擔保額度不能重復測算),依然在本年度預估總金額度180.00億人民幣范圍之內,不需要再度遞交股東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準許。
●此次貸款擔保是否存在質押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總計總數:無
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一)此次貸款擔保的相關情況
2023年2月21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珠海市愛旭在珠海華潤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支行(下稱“珠海華潤銀行珠海市支行”)簽署《綜合授信合同》序號:華銀(2022)珠綜字(吉林大學)第82號),申請辦理綜合性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珠海華潤銀行珠海市支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序號:華銀(2022)珠額保字(吉林大學)第82-01號),為珠海市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4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2年12月6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廣東愛旭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佛山市支行(下稱“招行佛山市支行”)簽署《授信協議(適用于流動資金貸款無需另簽借款合同的情形)》(下稱“《授信協議》”序號:757XY2022041495),申請辦理2億人民幣綜合信貸業(yè)務,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與招行佛山市分公司簽定《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序號:757XY202204149501),為廣東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2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3年2月21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浙江省愛旭在東亞銀行(我國)有限責任公司杭州市支行(下稱“東亞銀行杭州市支行”)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東亞銀行杭州市支行簽定《保證合同》(序號:HZBA22120002-G/01),為浙江省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開放式2.8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3年2月22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浙江省愛旭在我國基本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市支行(下稱“建設銀行義烏市支行”)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建設銀行義烏市支行簽定《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序號:HTC330676200ZGDB2023N004),為浙江省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3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3年2月21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浙江省愛旭在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義烏市支行(下稱“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義烏市支行”)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義烏市支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序號:ZB5301202300000001),為浙江省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2.5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3年2月22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天津市愛旭在渤海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下稱“渤海銀行天津分行”)簽署《綜合授信合同》(下稱“《授信合同》”序號1:渤津分綜(2022)第20號、序號2:渤津分綜(2022)第23號),申請辦理開放式額度累計3億人民幣綜合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渤海銀行天津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協議(法人)》(序號1:渤津分最大保(2022)第245號、序號2:渤津分最大保(2022)第252號),為天津市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開放式總金額3億的銹與骨的連帶責任保證。
2023年2月21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天津市愛旭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濱海新區(qū)分行(下稱“光大銀行天津濱海新區(qū)分行”)簽署《最高額融資合同》(下稱“《融資合同》”(序號:TJ22(高融)20230001),公司和光大銀行天津濱海新區(qū)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序號:TJ22(高保1)20230001),為天津市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1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2023年2月22日,企業(yè)下屬子公司天津市愛旭在我國基本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分行(下稱“建設銀行天津北辰分行”)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企業(yè)交于日與建設銀行天津北辰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序號:HTC120810000ZGDB2022N00Q),為天津市愛旭在這家銀行進行辦理信貸業(yè)務給予9.2億的連帶責任保證貸款擔保。
(二)此次貸款擔保履行內部結構決策制定
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舉行的第八屆股東會第三十次大會、第八屆職工監(jiān)事第二十七次會議和2022年5月30日舉行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為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允許企業(yè)為子公司、分公司給其他分公司給予總額不超過180.00億的貸款擔保,擔保范圍包含但是不限于申請辦理融資擔保業(yè)務所發(fā)生的股權融資類貸款擔保及其日常運營所發(fā)生的履行合同類貸款擔保,有效期限自企業(yè)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根據之日起止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舉辦之日止。
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日,包含此次簽訂的27.5億人民幣貸款擔保以內,企業(yè)為分公司、分公司給其他分公司總計公司擔保的總額為156.66億人民幣(不一樣貸款擔保行為主體對同一股權融資事宜各自公司擔保的,擔保額度不能重復測算),依然在本年度預估總金額度180.00億人民幣范圍之內,不需要再度遞交股東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準許。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一)被擔保人:珠海市富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3MA56C5932X
2.成立年限:2021年4月28日
3.公司注冊地址:珠海市斗門區(qū)富山工業(yè)園珠峰大路西6號139室
4.法人代表:李勇
5.注冊資金:200,000.00萬余元
6.業(yè)務范圍:一般項目:太陽能發(fā)電站技術咨詢;新興能源項目研發(fā);技術咨詢、科研開發(fā)、技術服務、行業(yè)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光伏設備及電子器件生產制造;光伏設備及電子器件市場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依規(guī)獨立許可項目)
7.股權關系:珠海市愛旭為公司持股100%全資子公司。
8.財務狀況:珠海市愛旭是企業(yè)年產量6.5GW新時代高效率晶硅太陽能電池新項目建設主體,此項目仍然處于產能爬坡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珠海市愛旭總資產約48.64億人民幣(沒經財務審計),資產總額約10.64億人民幣(沒經財務審計)。
(二)被擔保人:廣東愛旭科技公司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600696474684X
2.成立年限:2009年11月16日
3.公司注冊地址:佛山三水區(qū)樂平鎮(zhèn)瑞控大路南3號
4.法人代表:李勇
5.注冊資金:282347.488萬余元
6.業(yè)務范圍:一般項目:新興能源項目研發(fā);光伏設備及電子器件生產制造;光伏設備及電子器件市場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技術咨詢、科研開發(fā)、技術服務、行業(yè)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依規(guī)獨立許可項目)
7.股權關系:廣東愛旭為公司持股100%全資子公司
8.財務狀況:
企業(yè):億人民幣
(三)被擔保人:浙江省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782MA28EYNM36
2.成立年限:2016年12月20日
3.公司注冊地址:浙江義烏市蘇溪鎮(zhèn)好派路655號
4.法人代表:李勇
5.注冊資金:327,650.00萬余元
6.業(yè)務范圍:產品研發(fā)、生產制造、市場銷售:太陽能硅片充電電池;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關系:浙江省愛旭為公司發(fā)展間接持股100%全資子公司。
8.財務狀況:
企業(yè):億人民幣
(四)被擔保人:天津市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3MA06DFCJ6F
2.成立年限:2018年7月9日
3.公司注冊地址:天津市北辰區(qū)天津北辰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科技園區(qū)高新大道73號
4.法人代表:李勇
5.注冊資金:130,000.00萬余元
6.業(yè)務范圍:太陽能電池板科研開發(fā)、生產制造、市場銷售;貨品或技術進出口(明令禁止或涉及到行政審批制度的貨物和技術進出口以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關系:天津市愛旭為公司發(fā)展間接持股100%全資子公司。
8.財務狀況:
企業(yè):億人民幣
三、保證合同主要內容
(一)公司和珠海華潤銀行珠海市支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珠海華潤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支行
借款人:珠海市富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4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4.1擔保人最高額保證擔保的范疇包含但是不限于主債權本錢、貸款利息、利滾利、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及其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催款花費、訴訟費用(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報銷及其它費用。上述情況各類債務在合同規(guī)定融新稱之為被擔保債權。
擔保人保證擔保被擔保債權的比例為100%。
4.2本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本錢最高額僅為主導債務本金最高額,在本錢不得超過承諾額度前提下,從而而引起的本合同規(guī)定擔保范圍內所有應交賬款與義務,確保平均允許擔負保證責任。
4.3主債權項下的墊付、貸款利息、花費或主債權的具體形成時間即便超過債務明確期內,依然歸屬于本最高額保證的擔保范圍。主債權到期日不會受到債務明確期內期滿日限制。
5.擔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期限為主導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起三年,債務人依據合同約定之承諾公布貸款提早到期,則擔保期限為貸款提早期滿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和招行佛山市分公司簽定《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佛山市支行
借款人:廣東愛旭科技公司
2.擔保額度:2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貸款擔保范疇:
4.1本擔保人給予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貴行依據《授信協議》在信用額度內向型授信申請人提供貸款及其它授信額度本金余額總和(最高額為人民幣(英文大寫)貳億人民幣整),和相關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遲延履行金、商業(yè)保理花費、完成擔保權和債權費用及別的各項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
4.1.1貴行(或貴行下屬機構)和授信申請人原簽有序號為757XY2022020664的《授信協議》項下具體業(yè)務中并未償還的額度一部分;
4.1.2貴行因執(zhí)行《授信協議》項下商業(yè)承兌匯票、個人信用、票據/海關部門稅金支付擔保/單據保付、取貨擔保函等支付責任為之授信申請人墊款的墊付本金余額及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和遲延履行金等,同時為授信申請人而承兌匯票商業(yè)承兌匯票給予保貼所產生的授信申請人對于貴行的債務;
4.1.3保理項下,貴行轉讓對授信申請人應收帳款債務及相應的逾期違約金(稅款滯納金)、遲延履行金,及/或貴行以自籌資金或其它合法來源資產向授信申請人收取的基本上回收款(基本上承購款)以及相關商業(yè)保理花費;
4.1.4貴行在《授信協議》項下保理融資業(yè)務流程中常委托金融機構對外開放支付本金余額及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和遲延履行金等;
4.1.5貴行在《授信協議》項下為授信申請人申請辦理授權委托開證、授權委托海外融資或國際貿易淘寶直通車等跨境電商連動保理融資服務時,根據具體業(yè)務文字承諾為償還連動平臺融資而做出的押匯或墊付(不論是否出現于授信額度時間段內)及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和遲延履行金等;
4.1.6貴行應授信申請人規(guī)定開立信用證后,授權委托招行別的子公司向收益人轉開信用證的,該個人信用項下貴行執(zhí)行開證行責任為之授信申請人墊款的墊付及應該開證存在的進口押匯、取貨擔保債務本金余額及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和遲延履行金等;
4.1.7授信申請人們在衍生品買賣、黃金租賃業(yè)務等項下對貴行所負的全部債務;
4.1.8貴行依據《授信協議》項下各具體業(yè)務文字發(fā)放借款本金余額及相關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復息、合同違約金和遲延履行金等;
4.1.9貴行完成擔保權和債務而造成的花費(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公告費、送到費、差旅費報銷、申請辦理出示申請強制執(zhí)行證書費等)及其它一切各項費用。
5.擔保期限:
本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期內為自本擔保書起效之日起止《授信協議》項下每一筆借款或其它股權融資或貴行轉讓的應收帳款債權期滿日或每一筆墊付的墊款日多加三年。任一項實際授信額度貸款展期,則擔保期限持續(xù)至貸款展期期內期滿后多加三年止。
(三)公司和東亞銀行杭州市支行簽定《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東亞銀行(我國)有限責任公司杭州市支行
借款人:浙江省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2.8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為借款人于主債權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包含但是不限于本錢、貸款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利滾利、合同違約金等),及其債務人完成主債權合同項下的債務與本確保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而造成的全部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所發(fā)生的訴訟費用、資產保全費、申請強制執(zhí)行費、律師費用等)。
5.擔保期限:
獨立債權合同下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起三年(產生因主債權合同中的違約事件及或特別約定事情而造成的主債務提早期滿或主債務展期、還貸日寬限期、分期付款執(zhí)行等情況的,自對應的主債務提早期滿日、主債務展期期滿日、寬限期期滿日最后一期主債務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和建設銀行義烏市支行簽定《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招標方: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承包方: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市支行
借款人:浙江省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3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4.1主合同項下不得超過(貨幣)rmb(金額大寫)叁億人民幣整得本金余額:及其
貸款利息(含利滾利和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賠償費、裁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翻倍收取的債務利息、借款人需向債務人收取的別的賬款(包含但是不限于債務人墊款的相關服務費、通訊器材費、附加費、個人信用項下收益人回絕擔負的相關銀行收費等)、債務人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而出現的一切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用、仲裁費、資產保全費、差旅費報銷、執(zhí)行費、擔保費、拍賣費、公證費用、送到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等)。
4.2假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的履行保證責任的,按擔保人償還的本金額度并對擔保的本金最高額進行相應扣除。
4.3主合同項下的錢款、墊付、貸款利息、花費或債權人任何其他債權具體形成時間即便超過主合同簽署期內,依然歸屬于合同規(guī)定的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期滿日不受主合同簽署期內期滿日限制。
5.擔保期限:
5.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期限按債務人為借款人進行辦理每筆信貸業(yè)務各自測算,即自每筆信貸業(yè)務主合同簽署之日起止借款人在這個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日后三年止。
5.2債務人與債權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到貸款展期合同的,擔保期限至貸款展期協議書再次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后三年止。貸款展期不用經擔保人允許,擔保人仍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3若發(fā)生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主合同約定的事宜,債務人公布負債提早到期,擔保期限至負債提早期滿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義烏市支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義烏市支行
借款人:浙江省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2.5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除開合同規(guī)定上述之主債權,還及于所產生的貸款利息(合同規(guī)定所說貸款利息包含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利滾利)、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服務費以及其為簽署或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而造成的花費、及其債務人完成擔保權利和債務所產生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報銷等),及其依據合同約定經債務人規(guī)定借款人需補充的擔保金。
5.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為,按債務人對借款人每一筆債務各自測算,自每一筆債權合同負債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止該債務合同約定的負債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擔保人對債務產生時間段內各每筆合同項下分期付款履行還貸責任擔負保證責任,擔保期限為歷期負債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每筆合同書最后一期還貸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規(guī)定所指“期滿”、“期滿”包含債務人公布主債權提早到期情況。
公布提早到期主債權為債務明確時間段內全部或部分債權,因其公布的提早期滿日為全部或部分債權期滿日,債務明確期內與此同時期滿。債務人公布包含債務人以民事起訴書或申請報告或其他資料向有權機構明確提出的所有認為。
抵押權人與債權人就主債務履行期達到貸款展期合同的,擔保期限至貸款展期協議書再次承諾的債務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六)公司和渤海銀行天津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協議》,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渤海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借款人:天津市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3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4.1借款人在合同項下需向債務人還款或收取的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敞口額度負債本錢、貸款利息(包含但是不限于法律規(guī)定貸款利息、承諾貸款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及利滾利)、服務費以及其它收費標準、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及執(zhí)行費用等)和其它應交賬款(不管此項付款是在合同項下負債期滿日應對或者在其他前提下變成應對);
4.2債務人為推進本協議項下的擔保權益而造成的相關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及執(zhí)行費用等);
4.3確保人們在本協議項下需向債務人收取的合同違約金和任何其他賬款。之上統(tǒng)稱“被擔保債務”。被擔保債務中本錢額度不得超過敞口額度,但根據上述要求確立的別的額度不在此限。
5.擔保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擔保期限為主導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項下負債有著不同的期滿日,則擔保人的擔保期限針對不同的期滿日各自測算。
本協議項下的債務明確期間為:債務產生期內。
(七)公司和光大銀行天津濱海新區(qū)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招標方: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承包方:中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濱海新區(qū)分行
借款人:天津市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1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4.1招標方保證擔保的范疇為主導債務本錢、貸款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利滾利、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化所引起的有關損害)及其評估費、擔保費、拍賣費、訴訟費用、仲裁費、公證費用、律師代理費等承包方為實現債權而造成的合理費用及其其他任何合同約定債務人應付費用。
4.2以上范疇中除了本錢以外相關費用,記入招標方擔負保證責任的范疇,但不納入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最高債權額。
5.擔保期限:
5.1招標方擔負保證責任的擔保期限為三年,開始計算日按如下所示方法明確:
5.1.1一切一筆債務執(zhí)行屆滿日先于或非以被擔保債權的明確日時,招標方對此筆債權債務保證責任的擔保期限開始計算日為被擔保債權的明確日;
5.1.2一切一筆債務執(zhí)行屆滿日遲于被擔保債權的明確日時,招標方對此筆債權債務保證責任的擔保期限開始計算日為此筆債務執(zhí)行屆滿日。
5.2前述上述“債務執(zhí)行屆滿日”包含合同約定借款人分期清償負債的情形下,每一筆負債期滿之日;也包括依據法律或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公布主合同項下負債提早期滿之日。
5.3如主合同項下業(yè)務流程為個人信用、銀行匯票、票據、取貨貸款擔保,則墊付之日視作此筆債務執(zhí)行屆滿日。
(八)公司和建設銀行天津北辰分行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關鍵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方
擔保人/招標方: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人/承包方: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分行
借款人:天津市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擔保額度:9.2億人民幣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
本最高額保證的擔保范圍為主導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含但是不限于所有本錢、貸款利息(涉及利滾利和逾期利息)、合同違約金、賠償費、裁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翻倍收取的債務利息、借款人應向乙方收取的別的賬款(包含但是不限于承包方墊款的相關服務費、通訊器材費、附加費、個人信用項下收益人回絕擔負的相關銀行收費等)、承包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造成的花費(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資產保全費、差旅費報銷、執(zhí)行費、擔保費、拍賣費、公證費用、送到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等)。
5.擔保期限:
5.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期限按承包方為借款人進行辦理每筆信貸業(yè)務各自測算,即自每筆信貸業(yè)務主合同簽署之日起止借款人在這個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日后三年止。
5.2承包方與債權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到貸款展期合同的,擔保期限至貸款展期協議書再次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后三年止。貸款展期不用經擔保人允許,擔保人仍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3若發(fā)生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主合同約定的事宜,承包方公布負債提早到期,擔保期限至負債提早期滿之日后三年止。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企業(yè)為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愛旭、廣東愛旭、浙江省愛旭、天津市愛旭信貸業(yè)務公司擔保,是按照股東會和股東會議決議受權進行的有效經營活動,符合公司總體業(yè)務流程發(fā)展的需求。珠海市愛旭、廣東愛旭、浙江省愛旭、天津市愛旭經營情況平穩(wěn)、貸款擔保嚴控風險,企業(yè)為他們提供貸款擔保將有助于珠海市愛旭、廣東愛旭、浙江省愛旭、天津市愛旭生產經營活動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觀。此項貸款擔保也不會影響企業(yè)的持續(xù)經營能力,不容易危害公司及股東權益。
五、股東會建議
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舉行的第八屆股東會第三十次大會、第八屆職工監(jiān)事第二十七次會議和2022年5月30日舉行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各自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為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允許企業(yè)為子公司、分公司給其他分公司給予總額不超過180.00億的貸款擔保。再加上此次簽訂的擔保額度以內,企業(yè)總計公司擔保的總額為156.66億人民幣依然在本年度預估總金額度范圍之內,因而不用再度遞交股東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準許。
六、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的總數
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日,公司及子公司不會有對合并報表范圍以外的法人主體和個人公司擔保的現象。
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日,包含此次簽訂的27.5億人民幣貸款擔保以內,企業(yè)為分公司、分公司給其他分公司總計給予且仍在持有期的貸款擔??傤~為156.66億人民幣(不一樣貸款擔保行為主體對同一股權融資事宜各自公司擔保的,擔保額度不能重復測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8.26%。在其中,在相關擔保余額項下具體債務余額為67.35億人民幣,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32.53%。
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日,公司及分公司無貸款逾期擔保的狀況。
特此公告。
上海市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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