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連續(xù)十二個月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進行了統(tǒng)計,現將有關統(tǒng)計情況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計訴訟、仲裁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 累計訴訟、仲裁的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外,公司新增累計發(fā)生的訴訟、仲裁事項金額合計約為人民幣2,234.45萬元,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10%以上。
(二)本次新增涉案金額超過一千萬元,且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10%以上的案件為以下借款合同糾紛,具體情況如下:
1.案件當事人:
被 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原 告: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
2.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河北省容城縣人民法院
3.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償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萬元及罰息(截止2024年8月5日的利息86,555.56元,應還復利178.48元。自2024年8月6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罰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計付);
(2)依法判令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律師費10,000元;
?。?)依法判令被告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二項訴訟請求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4.事實與理由:
原告就被告關于借款合同糾紛事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訴訟費等款項。
2023年9月11日,原告與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綜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原告給予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授信額度1,000萬元,并發(fā)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后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償還借款利息287,954.49元;截止2024年8月5日產生的利息86,555.56 元,復利178.48 元。
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等文件按時足額支付利息、本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即構成違約,原告有權宣布合同項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立即到期,要求賠償損失以及要求償付原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益等而發(fā)生的費用。
被告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為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根據《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對東易日盛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未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故公司無法判斷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的影響。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三、本次公告的累計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鑒于上述案件處于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出具判決結果或判決結果尚未生效等階段,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及時按照規(guī)則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未經數字化報網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特別提醒:如內容、圖片、視頻出現侵權問題,請發(fā)送郵箱:tousu_ts@sina.com。
風險提示:數字化報網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學習分享,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本網站所報道的文章資料、圖片、數據等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使用,相關侵權責任由信息來源第三方承擔。
Copyright ? 2013-2023 數字化報(數字化報商業(yè)報告)
數字化報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提供商業(yè)信息服務
浙ICP備2023000407號數字化報網(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浙公網安備 330127020004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