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說明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公司財務部門測算,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公告編號:2023-01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的情形,公司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3.2條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預計將出現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應當在相應的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報告前至少再披露兩次風險提示公告?!?/p>
二、其他風險提示
1、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公司已啟動預重整,但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無論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xù)發(fā)展軌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xù)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仍在進行中,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為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157 證券簡稱:正邦科技 公告編號:2023一030
轉債代碼:128114 轉債簡稱:正邦轉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4號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公司將每月披露一次重整與預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自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及啟動預重整至今,公司重整及預重整相關進展情況如下:
一、重整及預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
公司被債權人錦州天利糧貿有限公司申請重整及預重整,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昌中院”)送達的《決定書》,南昌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預重整期間3個月,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錦天城(南昌)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及法院裁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77);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84),公司債權人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公司臨時管理人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229),臨時管理人決定采用公開方式招募及遴選正邦科技重整投資人。意向投資人應于2023年2月3日16:00前提交報名材料,并于2023年2月8日16:00前提交重整投資文件;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長預重整期限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南昌中院決定延長公司預重整期間至2023年4月22日;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通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8),南昌中院定于2023年 2月10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0),公司預重整案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在南昌中院按時召開(同步在“小火鳥智慧破產平臺”進行網絡會議直播),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應通過“小火鳥智慧破產平臺”,在2023年2月21日15:00前完成表決,逾期未提交表決結果的,視為贊成該表決事項;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8),公司預重整案第一次臨時債權人會議兩項表決事項獲表決通過。
上述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等媒體上的相關公告。
當前,臨時管理人與公司正在積極推進預重整相關工作,包括資產調查、債權申報及審查、債權異議復核、重整投資人招募、主要債權人溝通等事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文書。
二、風險提示
1、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雖然公司已啟動預重整,但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無論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xù)發(fā)展軌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xù)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4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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