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43 證券簡稱:泰嘉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授予股票期權登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一、期權授予登記數量:320.00萬份
二、期權授予登記人數:5人
三、期權授權日:2023年2月14日
四、期權有效期:60個月
五、期權簡稱:泰嘉JLC2
六、期權代碼:037334
七、期權登記完成時間:2023年2月22日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的規(guī)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已完成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所涉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程序
1、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等中介機構出具了相應的報告。
2、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
3、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員工可向公司監(jiān)事會反饋意見。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與本次擬激勵對象有關的異議。2022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3年1月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并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司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在公司本次激勵計劃公告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未發(fā)現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存在利用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買賣的行為。
5、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和《關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前述議案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對本次授予事項發(fā)表了意見,律師等中介機構出具了相應的報告。
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經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
二、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授予情況
1、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權的授權日:2023年2月14日
3、股票期權授予登記數量:320.00萬份
4、行權價格:15.70元/股
5、股票期權授予登記的激勵對象共5人,授予分配情況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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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票數量累計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00%。
(2)上表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6、股票期權的有效期、行權期和可行權日
本激勵計劃中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權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所有股票期權行權或注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激勵對象獲授的全部股票期權適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權完成登記日起計。授權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于12個月。
本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自等待期滿后方可開始行權,可行權日必須為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間內不得行權: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fā)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jiān)會及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期間。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則激勵對象可行權日應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7、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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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約定期間因行權條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或遞延至下期行權,并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各行權期結束后,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權,公司將予以注銷。
8、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1)公司層面的業(yè)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在2023年-2025年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公司的業(yè)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公司業(yè)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當年度的行權條件之一。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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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營業(yè)收入”指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營業(yè)收入;
2、上述“凈利潤”指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行權期內,公司為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行權事宜。若各行權期內,公司當期業(yè)績水平未達到業(yè)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激勵對象股票期權當期計劃行權份額。
(2)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根據公司內部績效考核相關制度實施。激勵對象個人考核評價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各考核評價結果對應的股票期權行權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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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業(yè)績目標達標的前提下,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可行權額度=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行權比例。
在公司業(yè)績目標達成的前提下,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考核評價結果達到“A”或“B”等級,激勵對象按照本激勵計劃規(guī)定比例行權其獲授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不得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C”,則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全部不得行權。激勵對象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本激勵計劃具體考核內容依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9、本次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化。
三、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與前次公示情況一致性的說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權的各項事宜與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相關內容、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授予情況及公司網站公示情況一致。
四、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完成情況
1、期權簡稱:泰嘉JLC2
2、期權代碼:037334
3、股票期權登記完成時間:2023年2月22日
五、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經營、管理、技術和業(yè)務人才,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團隊凝聚力和企業(yè)核心競爭力,有效地將股東、公司和核心團隊三方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fā)展,確保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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